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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三合一”场所火患的形成及整治对策

时间:2019-07-23 11:07:48

商业“三合一”场所,是指民用建筑中,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在同一连通空间内的场所,商业“三合一”场所由于相对规模小、经营成本低、拥挤混乱、条件简陋、消防安全条件差,易造成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为做好商业“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工作。本人从自身实际工作出发,浅谈商业“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的形成及整治对策。
    一、商业“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的形成
    一是重经济发展,忽视消防安全。有的地方政府一味的最求地区经济发展速度,无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对商业“三合一”场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愿意下力气进行整改,致使商业“三合一”场所屡治不见成效。
    二是经营者的思想陈旧,存在“小本经营,芝麻开花”的思想。随着经济、社会结构的调整,人们的价值观念和生产方式发生了复杂的变化,因此人力资源少、占地面积小、投资低、高效益、高回报的商业“三合一”场所就如“雨后春笋”般应需而生。由于期望以最简单的生产方式和最少的资金投入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资本积累和获取做大的利润,舍不得在消防安全方面加大投入,有的甚至不顾自身安危,违章作业、带“险”经营,致使安全隐患突出。
    三是商业“三合一”场所建筑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商业“三合一”场所很多设计都不是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来建造的,大多数都未经消防设计审核及备案、验收及备案。其建筑内部装修、生产功能分区、宿舍的布置都由经营者自行安排,随意性极大,消防安全管理十分混乱。多为住宅、出租屋改变用途,有的还是违章搭建的临时建筑,其疏散逃生条件差,安全出口被封闭、疏散通道被占用,窗户上还安装防盗铁窗铁栅栏。消防设施也配置缺乏,大多没有防火防烟分区、火灾自动报警和固定灭火设施,住宿场所与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在安全疏散上不能独立,建筑及装修材料耐火等级低,没有基本的灭火逃生工具。防火间距也不够,尤其是区域性商业“三合一”场所,建筑密集,间距狭小,给后期火灾扑救带来困难。
    四是业主没有足够的消防安全意识,对消防安全问题认识淡薄。商业“三合一”经营场所业主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无视消防法律法规,有时甚至对监督执法人员置之不理,态度恶劣,业主为了经济利益不顾生命安全,舍不得消防设施投入,对火灾存在抱着侥幸心理,认为自己规模小只要平时多注意就能杜绝火灾。加之员工文化素质低,对消防安全没有任何概念,只要能挣钱就足够,对老板是否保证消防安全认为与他无关。这些导致许多建筑场所没有应急照明灯、没有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没有室内消火栓和灭火器,如果发生火灾将难以扑救,易造成火烧连营群死群伤恶性事故。
    五是商业“三合一”场所管理混乱,没有严格的管理机制。各场所、各业主都是个人自扫门前雪,对其它业主或邻近场所不管不问,导致有火灾情况发生时也不能够及时发现。大多数商品房都是建好后再以买断房产权的形式卖给私人的,这导致业主们有充分自由使用权,在使用性质、布局、经营产品种类、装潢装修都不具有法律的约束,这就造成物业管理混乱,当发现问题时没有有力措施制约业主,结果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内,造成人员密集、拥挤混乱、电线乱拉乱扯、大功率耗电设备超负荷使用、仓库堆放大量货物杂乱不堪。
二、商业“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整治对策
    (一)严格监督执法,加大惩治力度。各级消防监督部门应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从源头上落实好整治措施,提请政府统一部署,充分发挥乡镇府、街道办和村委会等基层组织以及规划建设、工商、安监等职能部门的作用,督促整改隐患,查处违法行为,形成整治合力,严禁走马观花敷衍了事,明确各类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保证消防安全责任落到实处,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通过明查暗访、新闻曝光等形式,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促进商业“三合一”场所隐患的整改。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主管部门应加强监督管理。针对商业“三合一”场所点多的特点,要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的职能作用,加强对商业“三合一”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同时,要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加大查处力度。对于既不能根本解决,也不能采取有效的消防安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严格依法查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加大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争取社会支持。要主动将商业“三合一”场所的现状及危害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以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增强对消除商业“三合一”场所的紧迫感、责任感和危机感。同时,要加大对生产经营业主、员工和广大群众消防安全的培训力度,大力普及相关的消防法律、法规及基本防火灭火常识,如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海报等形式大力宣传商业“三合一”场所的危害性,提高社会和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火灾逃生自救能力。
    (三)加强各部门之间的配合,提高商业“三合一”场所整治成效。要充分发挥政府及部门的执法合力,运用有效的法律、行政手段综合执法。通过加强火灾事故查处、查封、留置法人代表、行政拘留等手段,增强对商业“三合一”场所业主的震慑,推动隐患整改。同时,各行政管理部门要齐抓共管,从源头上防止商业“三合一”场所的形成。要在建筑的立项、规划、设计、建设、审批、发证等管理上严把关口,防止新的商业“三合一”场所产生。